节能减排的专项财政拨款用于购置节能节水的专用设备是否可以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问:2008年10月企业获得用于节能减排的专项财政拨款,财政拨款用于购置节能节水的专用设备及设备的后期维护,是否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的规定,企业利用财政拨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不得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因此,您企业不可以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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