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根据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取得了发票,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
问:企业根据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取得了发票,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此规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按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属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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