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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扩大公路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至南宁关区的公告

为促进跨境公路运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路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扩大至南宁关区。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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