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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数智化背景下会计相关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财务部门,全国工商联办公厅: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促进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高质量发展,总结、推广数智化背景下单位在会计核算、管理会计、内部控制、可持续信息披露、财会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实践经验,积极推动会计工作数智化转型,经研究,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数智化背景下会计相关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要求

  (一)基本原则。

  1.观点正确。案例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主题鲜明、导向正确。

  2.客观真实。案例要真实可信,描述要客观、中立,能如实反映案例的真实情况。

  3.守正创新。案例既要遵循相关准则制度要求,又要突出体现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对会计核算模式转型、管理会计应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可持续信息披露及财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影响,体现会计工作的传承与创新发展。

  4.可复制推广。案例所提供的问题解决方式对类似问题的解决有参考、借鉴和启发作用,具有推广价值。

  (二)案例主题。

  1.会计核算模式转型案例。展示在数智化背景下,现代信息技术在单位会计核算中的深度实践。案例内容既可以体现电子凭证全流程处理、会计核算自动化处理、财务报表智能化生成、会计档案无纸化管理等单一业务场景,也可以系统呈现现代信息技术在会计核算领域创新应用的整体实践。

  2.管理会计应用案例。展示在数智化背景下,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在单位规划、决策、控制和评价中的系统应用与创新实践。案例既可以是单一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应用案例,也可以是多项管理会计工具方法的系统化应用案例。

  3.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案例。展示在数智化背景下,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评价、监督、成果应用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有效实践。案例既可以聚焦某一特定内部控制实施应用环节,也可以系统介绍单位整体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4.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实践案例。展示在数智化背景下,企业开展可持续信息披露相关的数据收集、验证、分析、利用和报告等的有益实践。案例既可以聚焦环境、社会和治理等某一特定领域的可持续信息披露,也可以系统介绍企业整体可持续信息披露情况。

  5.财会人才培养案例。展示在数智化背景下,单位培养财会人才的创新做法和有益实践。案例既可以聚焦特定会计数智化岗位人才的培养,也可以系统介绍单位整体财会人才队伍数智化能力培养情况。

  单位可以选择一个或者多个主题撰写案例,不同主题的案例应单独成稿、分别报送。

  (三)案例结构。

  案例应按照“案例名称、目录、摘要、正文、附录、声明”的顺序编写,具体格式附后。

  案例应在封面注明以下信息:报送地区(或部门)、案例主题、案例名称、案例单位类型、案例单位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案例作者信息等。

  (四)案例文字格式。

  1.案例文字以精炼为要,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5000字。

  2.案例应为WPS或Word版本,附录中相关数据可以运用Excel等格式。

  (五)案例授权和保密要求。

  案例申报应取得案例单位和案例作者授权。对案例中不宜公开的事项,可作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案例报送和遴选

  (一)案例报送方式。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负责本地区案例征集和初选工作,请于2026年6月30日前,择优报送案例合计不少于20篇。案例应具有广泛性,既包括企业案例,也包括行政事业单位案例,避免集中于某一行业、某一类别单位或某一主题。

  2.教育部财务司、国家卫生健康委财务司、国务院国资委财务监管与运行评价局、金融监管总局财务会计司、全国工商联法律服务部分别负责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卫生健康委委属(管)医院、国资系统中央企业、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工商联执委企业的案例征集和初选工作。上述各部门请于2026年6月30日前,择优报送案例合计不少于10篇。

  3.国务院其他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财务司(局)负责本部门所属单位及所管理单位的案例征集和初选工作,请于2026年6月30日前,择优报送案例,报送篇数不限。

  4.报送入口:请报送地区(或部门)登录中国会计学会官方网站(https://www.asc.net.cn/),点击首页“会计相关典型案例征集”栏目,选择“在线报送”,即可进入案例报送页面。中国会计学会统一为报送地区(或部门)开通账号、密码,请报送地区(或部门)联系财政部会计司获取相关信息。

  5.报送地区(或部门)报送的信息应包括推荐案例名单电子稿、案例电子稿、案例声明页的扫描件(需在案例声明页签字、盖章)。

  (二)案例遴选。

  财政部会计司将会同中国会计学会,组织专家对报送的案例进行遴选,并指导案例的后续修改完善。案例遴选将综合考虑案例质量、重要性、影响力、经济社会效益等因素,选出优秀案例纳入财政部案例库,并进行交流推广。财政部会计司将以适当方式公布入库案例名称、报送地区(或部门)、案例单位名称、案例作者名单等。

  三、案例后续使用

  财政部会计司将积极协调各地方、各部门、专业组织和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切实加强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高等学校教学内容、专业组织培训课程等各领域的吸收和使用。同时,将通过邀请授课、开展访谈、集结成册等方式,运用案例成果,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学习交流。

  财政部会计司保留本次案例征集工作的最终解释权,拥有案例征集成果的使用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

  联系电话:010-68554531

  电子邮箱:zhidusanchu@mof.gov.cn

  联系人:中国会计学会

  联系电话:010-68520093

  电子邮箱:asc_academic@163.com

  附件:案例格式文本

  财政部办公厅

  2026年2月11日

附件:

案例格式文本

报送地区(或部门):

案例主题:

案例名称:

案例单位类型: □企业 □行政事业单位

案例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案例作者信息(可另附页):

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邮编


第一部分 目录

根据案例的整体内容进行编排,一般至少编排到二级目录。

第二部分 摘要

对案例进行概括描述,字数以1000字以内为宜,内容应涵盖案例主要特征,包括单位情况、具体数智化应用的方法路径和取得成效等内容简介。


第三部分 正文

本部分应突出总体设计和数智化应用过程相关内容,对其进行详尽、完整的描述。为增强案例的可理解性,可采用数字、图表等方式进行补充说明。

一、背景描述

介绍相关的应用背景,此部分内容至少应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单位现状分析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单位推进相关工作的制度规划、人才配备、资源支持、财务基础等内容,及与案例主题相关的理论阐释等。

二、案例情况介绍

全面介绍相关数智化应用的总体设计和部署,此部分内容至少应包括:目标、总体思路、相关的内容、相关的创新等。

三、应用过程

全面介绍相关数智化应用的过程。此部分内容应占全文篇幅的50%以上,并至少应包括:

(一)参与部门(包括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和人员;

(二)相关的资源、环境、信息化条件等部署要求;

(三)具体应用模式和应用流程,包括具体步骤、财务和业务流程改造、资源投入等;

(四)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方法。

四、取得成效

分析相关数智化应用在各方面取得的效果,此部分内容至少应包括:

(一)应用前后情况对比;

(二)对解决单位问题情况的评价;

(三)对支持单位制定和落实战略的评价;

(四)对提升单位决策有用性的评价;

(五)对提高单位相关方面水平的评价。

五、经验总结

总结相关数智化应用的经验和体会,提出进一步改进和发展的建议。此部分内容至少应包括:

(一)基本应用条件;

(二)成功应用的关键因素;

(三)对改进应用效果的思考;

(四)方法路径在应用中的优缺点;

(五)对发展和完善的建议;

(六)对推广应用的建议。


第四部分 附录

包括对正文进行补充和解释说明的资料。如,实施过程中运用的相关数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

第五部分 声明

本单位(本人)声明如下:

是

否

1.案例内容真实

□

2.案例单位授权:

同意公开且署本单位名称

□

□

同意公开但隐去本单位名称

□

□

3.案例作者授权:

同意公开且注明作者姓名

□

□

同意公开但无需注明作者姓名

□

□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案例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案例作者签字:

注:

1.请在对应项目打钩。

2.本声明中的“公开”包括纳入财政部相关案例库、在财政部相关体系建设和推广应用中使用等财政部会计司认为有助于推进相关体系建设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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