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省直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满足缴存人刚性住房需求,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省直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现就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通知如下:

  一、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100万元调整为120万元;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90万元。

  二、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120万元调整为144万元;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84万元调整为108万元。

  三、本通知自2025年9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2025年9月5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