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安徽融合云月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