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天津顶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科悦互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五粮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天津中万振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