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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服务机构),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做好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工作,根据中注协《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办法》,结合我省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经验及行业发展需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会对《河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暂行办法》(豫会协〔2023〕56号)进行修订,现予印发实施。

  附件:河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办法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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