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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惠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目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惠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88 号)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依法落实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必经程序。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

  惠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承办单位

形成决策

草案时间

备注

 1

惠州港总体规划修编

  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

 2

惠州市水功能区划调整

  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

 3

惠州市公庄河流域防洪排涝规划

  市水利局

2023年6月

4

惠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修编

  市水利局

2023年7月


惠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

序号

听证事项名称

决策承办部门

组织听证时间

备注

1

  惠州市水功能区划调整

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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