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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淀区2023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海淀区2023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

  海淀区2023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

  (8个方面30件)

  一、优化基本公共服务(5件)

  1.持续增加办学空间,缓解学位供给短缺,新增中小学位5560个,新增普惠性学前学位1000个。

  主要责任单位:区教委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2.在不少于25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上线处方前置审核系统,实现处方实时审核,提升处方审核效率和精准度,更加有效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主要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3.加快老龄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动90%以上的综合医院、二级(含)以上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80%以上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更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

  主要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4.新增10个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就近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陪伴护理等多样化服务,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

  主要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5.加快推进新增9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

  主要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街镇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二、改善群众居住条件(6件)

  6.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工建设8000套、竣工6100套,更好满足群众住房需求。

  主要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各街镇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7.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55个小区160.9万平方米改造,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主要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房管局,羊坊店街道、甘家口街道、紫竹院街道、北下关街道、北太平庄街道、海淀街道、中关村街道、学院路街道、青龙桥街道、香山街道、西三旗街道、花园路街道、田村路街道、上地街道、曙光街道、永定路街道、四季青镇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民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8.稳步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开工260部、完工150部,让群众出行更方便。

  主要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委、各街镇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9.对2022年底前备案的低保、低收入、大病、重残等特殊困难公租房备案家庭实现依申请“应保尽保”。做好市场租房补贴工作,努力解决中低收入保障家庭的住房困难。

  主要责任单位:区房管局

  责任单位:各街镇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10.持续完善住宅物业项目监督考核评价及奖惩机制,对1178个物业管理区域开展综合考评,指导物业项目、物业企业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

  主要责任单位:区房管局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各街镇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11.打通8100套历史遗留住宅办证通道,逐步解决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

  主要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房管局、区税务局、区北部办、各街镇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三、提高生活便利性(3件)

  12.建设不少于5个业态丰富、智慧便捷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满足群众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服务需求。

  主要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13.新增不少于10家开通医保结算服务定点零售药店,更好满足群众就近购药需求。

  主要责任单位:区医疗保障局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14.优化海淀区外国人出入境证件办理服务,为外籍人员提供出入境证件办理服务,推进“两证联办”落地落实,方便外籍居民工作、生活和学习。

  主要责任单位:公安海淀分局

  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四、方便市民出行(5件)

  15.加快市政道路及设施建设,年内实现通车里程8公里,改善区域交通环境,方便群众出行。

  主要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相关街镇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16.优化交通基础设施,完成40万平方米城市道路大中修,保障道路通畅。

  主要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17.对校园周边等道路拥堵区域实施不少于15处交通组织优化工程,提升交通运行效率。

  主要责任单位:海淀交通支队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18.完成5条无灯道路路灯补建任务,确保群众夜间出行更安全。

  主要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相关街镇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19.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街区更新等措施建设一批停车设施,利用环境整治腾退空间、人防工程设施等推进挖潜增设停车位不少于5000个,进一步缓解停车难题。

  主要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人防办、各街镇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五、营造宜居环境(3件)

  20.围绕群众身边建绿,实施7处城区公园绿地和12处小微绿地建设,拓展高品质绿色生态空间。

  主要责任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21.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对5个小区开展海绵化改造,通过建设下沉式绿地等设施,提升小区雨水消纳能力,改善小区居住环境。

  主要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22.巩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创建成果,实现新生违法建设“零增长”,拆除违法建设面积38万平方米,腾退土地面积30公顷,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主要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绿化局、各街镇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六、丰富文体生活(3件)

  23.完善体育设施,建设不少于7片专项活动场地、更新不少于80套全民健身路径,不断满足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

  主要责任单位:区体育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园林绿化局、各街镇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24.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持续扩大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提供450场高品质文艺演出,惠及群众400万人次,丰富市民文化生活。

  主要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25.建设完成以圆明园正觉寺为核心的圆明园博物馆,推出更多更好的陈列展览,满足群众文化需求。

  主要责任单位:圆明园管理处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七、保障公共安全(1件)

  26.开展75场次防灾、减灾、自救互救等科普知识宣传,增强群众在各种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科学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主要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街镇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八、提高社会保障水平(4件)

  27.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生活困难补助人员、低收入救助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及因病致贫家庭依申请开展医疗救助,做到“应助尽助”;对2022年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较重者中符合条件的,按照标准给予大病保险补助,减轻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主要责任单位:区医疗保障局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局、各街镇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28.积极落实就业促进政策,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帮助1.5万名城乡劳动力实现就业。

  主要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责任单位:各街镇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29.举办各类女性基础技能就业培训20场,帮助有需求的女性提升就业能力,拓展就业渠道。

  主要责任单位:区妇联

  责任单位:各街镇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30.持续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基层,开展80场知名专家健康服务活动,制作30节慢病防控、中医养生保健等多种主题健康科普视频,通过视频平台同步传播,为职工提供精准的健康服务。

  主要责任单位:区总工会

  责任单位:各街镇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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