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淀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海淀区应对气候变化 2023 年行动计划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一、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 | ||||||
| 1 | 目标任务 | 切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全区碳排放强度 持续下降,较 2020 年累计下降 12%左右,碳排 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镇 | 区发展改革委、 区科信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交通委) | |
| 二、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综合管理制度 | ||||||
| 2 | 落实碳达 峰碳中和 政策体系 | 按照全市部署,落实本市科技支撑、建筑、 交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等本市碳达峰碳中和 “1+N”系列政策文件要求,明确本区重点领域 减碳措施和目标任务。 | 年底前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城市管理委 (交通委)、 区住房城乡 建设委、 区科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国资委 | 区有关部门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3 | 强化碳排 放“双控” 制度 | 强化碳排放控制目标约束作用,配合全市 开展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 转变研究。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目 标分解制度。 逐步推进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开展 碳排放评价。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统计局 | |
| 4 | 推进碳排 放权交易 市场建设 | 开展 2023 年本区碳排放权交易工作,按照 本市要求 ,组织上庄燃气热电完成数据报送和 核查工作,按期完成国家碳市场清缴。督促纳 入本市重点碳排放单位按期完成配额履约。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街镇 | |
| 三、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工作 | ||||||
| 5 | 推进能源 低碳化发 展 | 大力开展能源节约和能效提升, 万元 GDP 能耗力争持续下降,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总量。 | 年底前 | 区发展改革委、 区城市管理委 | 区有关部门 | |
| 落实本市可再生能源替代方案,新增能源 消费优先由可再生能源提供,可再生能源消费 占比持续提升,完成市级下达的区级任务目标。 | 年底前 | 区发展改革委、 区城市管理委 | 各街镇 | |||
| 按照市级相关部门要求,推动可再生能源 规模化利用,大力发展辖区热泵、光伏系统, 科学开发利用地热供暖。 绿色电力应用规模保持增长。 落实绿电交易机制,推进市场化绿电交易。 | 年底前 | 区发展改革委、 区城市管理委 | 国网北京海淀供电公司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6 | 构建绿色 低碳产业 体系 | 推动氢能产业发展,积极推进氢能与可再 生能源耦合示范项目建设,鼓励培育一批具有 国际影响力的氢能产业链龙头企业。 推进传统行业的低碳化改造,依托工艺更 新、重大节能装备、余热余压利用等手段,推动 电子、材料、医药等行业进行全生命周期绿色 低碳化发展。 落实数据中心节能减碳要求,严把新建关 口,进一步整合存量数据中心,强化存量数据 中心绿色技术应用和改造,推进氢能、液体冷 却、可再生能源等应用。鼓励数据中心采用余 热回收利用措施为周边建筑提供热源。 | 年底前 | 区科信局、 区发展改革委 | 区国资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城市管理委 | 区有关部门、 各街镇 |
| 7 | 大力发展 循环经济 | 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积极推行绿色 设计和清洁生产。 推动具备条件的园区开展绿色低碳循环化 改造升级,强化园区资源梯级利用和系统优化。 推进固体废弃物协同处置,提升资源综合 利用能力,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加强建筑垃 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回收, 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 率达到市级考核要求。 | 年底前 | 区科信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区有关部门、 各街镇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8 | 推进建筑 领域低碳 化 | 大力推广超低能耗建筑,新增超低能耗建 筑面积持续增长。 多措并举推广非节能公共建 筑节能绿色改造、提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 面积比例,积极推进建筑领域碳排放得到有效 控制。 推广绿色低碳建材以及光伏、光热和热泵 技术应用,推进产能建筑试点, 落实既有建筑 绿色改造长效机制。 | 年底前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发展改革委 | 各街镇 | |
| 9 | 创建绿色 智能供热 体系 | 按照市级相关部门要求,分步骤实施供热 系统重构,全面布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分布 式供热,禁止新建和扩建燃气独立供暖系统, 降低辖区单位建筑面积供热能耗。推进再生水 源热泵、地源热泵和余热回收等绿色低碳热源 结构建设,大力推进供热系统节能改造。 统筹实施供热智能化控制、供热资源整合、 热网系统重组等,有序推进散小热源整合联网 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耦合供热替代,优化热 电联产热源布局。 | 年底前 | 区城市管理委、 区发展改革委、 区水务局 | 各街镇 | |
| 建筑供暖采用电力、可再生能源等多能耦 合供热占比不低于 60%。推进既有燃气供热系统 “零碳”改造示范。推进既有建筑智能化供热 改造。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供热规模化应用, 新增再生能源供热面积持续增长。 | 年底前 | 区城市管理委、 区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各街镇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10 | 加强城市 绿色交通 体系建设 | 扎实推进慢行优先、公交优先、绿色优先, 吸引公众更多使用绿色低碳交通方式出行。 | 年底前 | 区城市管理委(交通委) | 各街镇 | |
| 大力推进机动车“油换电”和氢燃料汽车 规模化应用、充换电设施和加氢站建设,公共 领域用车新能源化程度大幅提升。 | 年底前 | 区科信局、 区城市管理委(交通委)、 市交通委海淀运管分局 | —— | |||
| 11 | 强化低碳 试点示范 | 推进 2023 年低碳试点建设工作,鼓励优先 应用绿色低碳技术、集成应用多种技术,培育 碳绩效领先的领跑者,推动建设一批智慧化绿 色低碳的气候友好型区域。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区科信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城市管理委(交通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区财政局、 各街镇 | |
| 12 | 控制农业 和非二氧 化碳温室 气体排放 | 大力发展低碳农业、智慧农业、生态循环 农业。示范推广低耗高效农业设施。 | 年底前 | 区农业农村局 | 四季青镇、 上庄镇、 苏家坨镇、 温泉镇、 西北旺镇 | 区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海淀分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财政局、 国网北京海淀供电公司 |
| 按市级相关部门部署,开展非二氧化碳温 室气体排放调查,研究甲烷控制目标任务和措 施,推进生物质能清洁高效利用。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水务局 | 各街镇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四、加强城市气候适应性建设 | ||||||
| 13 | 提升生态 系统碳汇 能力 | 坚持全域多层次增绿固碳,促进园林绿化 固碳增汇。 加强林业生态系统管护,2023 年全区森林 蓄积量达到市级要求。 | 年底前 | 区园林绿化局 | —— | |
| 14 | 加强海绵 城市建设 | 全面落实“十四五”海绵城市建设规划, 推广开展“海绵校园”“海绵公园”“海绵道 路”等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备案工程 进程,完成市级对海绵城市新增面积的指标要 求。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 落实城市基于自然的 解决方案,加强绿色斑块、绿色廊道、城市生 态安全调控系统、城市人居环境、园林绿化和 城市风道建设。 | 年底前 |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 | 区有关部门、 各街镇 | |
| 五、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 | ||||||
| 15 | 加强组织 领导 |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统筹和调度,形 成分级管理、推动落实的工作格局。各行业主 管部门、各街镇研究细化本行业、本辖区应对 气候变化措施,扎实推动重点任务落实。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有关部门、 各街镇 |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16 | 提升统计 核算能力 | 依据北京市确定的分区碳排放核算工作方 案建立区级碳排放核算体系。 构建以统计数据为基础的温室气体排放核 算体系,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 | 年底前 | 区发展改革委、 区统计局、 区生态环境局 | 区有关部门 | —— |
| 17 | 强化资金 政策支持 | 落实本市对节能减碳的绿色项目、绿色产 品等予以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等资金支持要 求。 | 年底前 | 区财政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 —— | |
| 市级部门完善供热染料补贴政策后, 落实 降低柴油等化石能源供热燃料补贴,加大热泵 等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供热运行补贴要求。 | 年底前 | 区城市管理委 | —— | |||
| 18 | 加强宣传 教育 | 组织开展低碳日、环境日等宣传活动,推 动建设科普教育基地和应对气候变化展区,加 大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力度。 推广高效低碳绿色产品,利用碳普惠等形 式,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光盘行动”、 义务植树和低碳出行,逐步形成绿色低碳的生 活方式和消费理念。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城市管理委(交通委), 各街镇 | ——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18 | 加强宣传 教育 | 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理论知识、碳排放权交 易管理等教育培训,提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 企业人员、社会公众应对气候变化知识的培训 力度,将应对气候变化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 要内容,提升推动低碳发展本领。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镇 | —— | |
| 19 | 开展国际 交流合作 | 积极参加国际应对气候变化交流、国际大 都市清洁空气和应对气候变化论坛等交流活 动。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有关部门 | |
海淀区大气污染防治 2023 年行动计划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一、主要目标 | ||||||
| 1 | 空 气 质 量 目标 | 全力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全区 PM2.5 年均浓度 d 30 微克/立方米, 优良天数比率e 75%,重污染天数 比率d 1.7%。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镇 | 区城市管理委(交通委)、 区科信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 | |
| 2 | 总 量 减 排 目标 | 实现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完成挥 发性有机物(VOCs) 重点工程累计减排 850 吨、氮氧 化物(NOx) 重点工程累计减排 1290 吨目标要求。对 于新增涉气建设项目严格执行 VOCs、NOx 等主要污染 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减二增一”削减量替代审批 制度。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二、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专项行动 | ||||||
| 3 | 推进 VOCs 综合整治 | 加强 VOCs 浓度高值区、治理过程关键环节的突出 问题溯源排查,持续开展 VOCs 全流程整治,有针对性 地分类推进低(无)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储 罐综合治理、装卸废气收集治理、敞开液面逸散废气 治理、加油站油气整治提升、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升级改造、 VOCs 治理“绿岛”项目等减排工程。 | 长期 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科信局、 区城市管理委 (交通委) 、 区住房城乡建 设委等部门, 各街镇 | —— |
| 4 | 积 极 推 广 新 能 源 汽 车 | 按照市新能源汽车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针对销 售、使用、充电等环节,相关部门加快区内配套措施 落地实施。 根据市级制定的实施存量社会燃油小客车“油换 电”“油换氢”激励政策,加快推动存量社会燃油小客 车电动化。 结合资源禀赋和功能定位, 区内相关部门因地制 宜制定新能源车推广、通行便利、停车优惠、配套设 施建设等鼓励政策。 | 年底前 | 区城市管理委(交通委)、 市交通委海淀运管分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 区科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财政局、 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区商务局、 海淀交通支队, 各街镇 | —— | |
| 各级财政支持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 会团体新增和更新的车辆原则上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 池车 (无适配车型及确因工作需要除外) 。对于具备条 件的新增和更新执法执勤、通勤等专用或特殊车辆优 先选用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 | 长期 实施 | 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区国资委 | 区财政局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5 | 推 进 低 (无)VOCs 含 量 产 品 源头替代 | 对生产、销售 (含电商平台销售渠道) 环节涂料、胶 粘剂、清洗剂、油墨等含 VOCs产品开展抽检。结合辖区 实际,重点加强对生产、销售环节溶剂型VOCs 产品抽检 力度,对抽查不合格的生产、销售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 年底前 | 区市场监管局 | —— | |
| 工程建设领域大力推广绿色环保产品,在政府投 资建设工程中,优先使用低(无) VOCs 含量产品。 区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等行业主管部 门组织施工工地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文件等方式对施工 单位提出使用符合北京市《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 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DB11/ 1983-2022) 产 品的相关要求。 行业主管部门应对台账、检测报告等材料开展定期检 查,并对按照 10%的比例工地开展抽检,检查和抽检结果 按季度与区生态环境局共享。 | 年底前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交通委)、 区财政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
| 区科信局鼓励工业涂装企业推广使用符合国家和 本市标准的低(无) VOCs 含量原辅材料。区生态环境 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含 VOCs 原辅材料检测 超标线索移交区市场监管局, 区市场监管局定期反馈 处置结果。 区生态环境局加强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原辅 材料台账,并使用符合标准的低 (无) VOCs 含量产品。 | 长期 实施 | 区科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 ——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5 | 推 进 低 (无)VOCs 含 量 产 品 源头替代 | 按照本市沥青混合料绿色评价技术指南要求,组 织对沥青混合料开展分级评价;根据市级鼓励政策, 推进优先使用污染排放少、能耗低的产品。 | 长期实施 | 区城市管理委(交通委)、 区生态环境局 | 区财政局 | |
| 6 | 加 强 重 点 行业 VOCs 全流程 管控 | 以涉 VOCs 排放行业为重点,区生态环境局组织企 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相关部门强化对审核企业的监管,对不实施强制 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不报告审核结果的企业依法责令 限期改正。 结合重点行业评估等工作,组织 1 家企业开展“一 厂一策”精细化治理。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科信局 | |
| 组织重点企业实施绿色诊断,支持企业对标行业 先进资源能源消耗水平和污染物排放水平等开展绿色 化技术改造。 | 年底前 | 区科信局 | —— | |||
| 7 | 推 进 重 点 园区、企业 集群 VOCs 治理 | 按照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部署及中关村示范区 绿色发展行动方案,相关部门组织涉及园区开展园区 规划环评,明确“十四五”时期 VOCs 排放总量和减排 路径;园区结合自身产业结构和 VOCs 排放特点,制定 年度 VOCs 治理措施清单并组织实施。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 组成审查小组进行审查, 出具审查意见,规划审批部 门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作为决策 的重要依据。 | 年底前 | 区科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 | ——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8 | 促 进 油 品 储 运 环 节 减排 | 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生产、销售环节的车用油 品、氮氧化物还原剂和车用油品清净剂等产品质量开 展监督抽查,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 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实际使用柴 油随机抽检,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 公安海淀分局负责依法打击通过“ 自备罐”“流动 加油车”“黑加油站点”等非法储存、运输、销售成品 油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宣传曝光典型案例,营造高 压态势。 | 长期 实施 | 区市场监管局、 公安海淀分局、 区应急管理局 | 区商务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
| 督促加油站和储油库夏季实施错峰装卸油,引导 加油站出台鼓励夜间加油的措施。 | 6—9 月 | 区商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 —— | |||
| 三、实施氮氧化物(NOx)减排专项行动 | ||||||
| 9 | 削 减 固 定 源 NOx 排 放量 | 各部门按照《海淀区巩固“无煤化”成果工作方 案》职责分工,严厉打击经营性企业非法使用、销售 燃煤行为,严防散煤复烧,巩固“无煤化”成果。 | 年底前 | 区城市管理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城管执法局、 海淀交通支队, 各街镇 | ——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9 | 削 减 固 定 源 NOx 排 放量 | 根据“电力改造优先、并入城市热网优先”原则, 区城市管理委持续推动燃油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 年内完成至少 7 台燃油锅炉改造任务。 3 月底前,各街镇开展一轮燃油锅炉专项摸排行 动,确保属地燃油锅炉全部上账,摸排情况应与区城 市管理委共享。2 年内,属地内燃油锅炉应全部停用或 完成改造(除拆迁等特殊原因外)。 | 按时间节点 完成 | 区城市管理委、 各街镇 | 区发展改革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财政局 | |
| 10 | 推 动 机 动 车清洁化 | 按照市级相关部门部署,组织推进新增和更新巡 游出租车(个体车辆和社会保障车辆除外) 为纯电动 或氢燃料电池车。 鼓励新增和更新驾校 C2 培训车、租赁车辆、营运 轻微型货车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纯电动或氢燃 料电池的巡游出租车比例达到市相关部门要求。 | 年底前 | 市交通委海淀运管分局 | —— | |
| 新增更新的商超轻型物流配送车辆 80%为纯电动 或氢燃料电池车。 | 年底前 | 区商务局 | 市交通委海淀运管分局、 海淀交通支队、 区生态环境局 | |||
| 新增和更新的 4.5 吨以下环卫车为纯电动或氢燃 料电池车;新增和更新的 4.5 吨以上环卫作业车中, 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比例达市级环卫主管部门的要 求。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比例均达到市级环卫主管 部门的要求。 | 年底前 | 区城市管理委 | 区财政局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10 | 推 动 机 动 车清洁化 | 根据市级部门制定的经济激励、优先通行等交通 管理政策,疏堵结合,加快推进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 油货车淘汰,轻微型货车电动化。 根据市级部门修订的支持本市新能源物流配送车 辆优先通行的政策,进一步严格申请办理货车通行证 的新能源化及联网要求,优先保障纯电动和氢燃料电 池车辆申报。 | 长期实施 | 海淀交通支队 | 市交通委海淀运管分局、 区商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 |
| 11 | 非道路 移动机械 综合治理 | 严格实施国四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水务、园林绿 化、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对本行业在用非道路移动机 械监管,做好编码登记和进出场使用管理,要求企业 使用规范合格油品,保证达标排放;鼓励本行业施工 单位优先使用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机械;推进本行业 管理的施工工地优先使用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非道路 移动机械,鼓励国二及以下 (含x 阶段) 排放标准非 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优先使用国三 及以上排放标准和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机械。 | 长期 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交通委)、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农业农村局 | ——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11 | 非道路 移动机械 综合治理 | 推进重点企业、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的国四场内 货车、国二及以下 (含x 阶段) 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 机械淘汰,加速自有及使用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 械电动化。 区生态环境局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编码 登记状况的监督检查。 | 长期 实施 | 区科信局、 市交通委海淀运管分局、 区商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 | |
| 12 | 强 化 移 动 源排放 监管 | 严格实施国六 b 机动车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门 做好轻型汽油车新阶段标准实施的宣传引导,公安交 管部门做好符合新阶段标准车辆的注册登记工作。 | 长期 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海淀交通支队 | —— | |
| 海淀交通支队、区生态环境局全年在区内主要道 路完成4.75 万辆次以上的重型柴油车和重型燃气车人 工检查,加强对低速货车的路检抽查。海淀交通支队 加大对摩托车非法上路行驶和非法改装的执法处罚力 度。 | 年底前 | 海淀交通支队、 区生态环境局 | —— | |||
| 按照市市场监管部门部署,开展机动车检验领域 专项整治行动,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曝光力度。 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机 动车检验机构的违法行为及其他不符合规范的行为进 行记分。 | 长期 实施 | 区市场监管局、 区生态环境局 | ——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13 | 推 进 运 输 结 构 调 整 工作 | 在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牵头 下,落实本市“十四五”时期推进重点大宗物资运输 结构优化调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重点大宗货类“公 转铁”。促进以砂石骨料为主的大宗建材物资采用绿色 运输的规模。 | 年底前 | 区城市管理委(交通委)、 市交通委海淀运管分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 | |
| 鼓励重点工业企业开展零排放货物运输车队试 点。鼓励用车单位与运输企业(个人) 签订合作协议 等方式实现清洁运输。 | 长期实施 | 区科信局 | —— | |||
| 四、提升城市环境精细化管控水平 | ||||||
| 14 | 严 控 降 尘 量 | 全区降尘量控制在 5 吨/平方公里 ·月左右 (扣除 沙尘影响)。 | 年底前 | 各街镇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管执法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园林绿化局、 区水务局 等行业主管部门 | |
| 各街镇市级 TSP 评价点位年平均浓度力争同比下 降 5% (扣除沙尘影响)。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街镇 | —— | ||
| 结合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监测结果,定期对各街镇 空气质量、平原地区道路尘负荷等排名情况进行通报。 | 长期 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街镇 | ——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15 | 强 化 施 工 扬尘管控 | 加强扬尘防治精细化管理,在重点地区及有条件 的施工现场积极推行土石方施工阶段防尘天幕、预拌 流态固化土代替常规灰土肥槽回填等抑尘措施;深入 推进扬尘治理“绿牌”工地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标杆 引领、正向激励作用,有效推动扬尘治理水平整体提 升。 | 年底前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 | |
| 各有关部门和各街镇加强扬尘视频监管平台使 用,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移送城管执法部门依法 处罚,同时抄送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生态环境部局。 | 年底前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交通委)、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各街镇 | 区生态环境局 | |||
| 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土石方工程、建筑垃圾消纳场, 鼓励其安装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车牌识别和洗轮机监测 功能视频设备,并与北京市施工扬尘视频监管平台联 网。 | 年底前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交通委)、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 —— | |||
| 行业主管部门每季度更新施工工地、建筑垃圾消 纳场管理台账,并与城管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共享。 组织工地(场站) 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及“门前三 包”,强化工地 (场站) 出口 100 米范围内遗撒情况巡 查,强化渣土车辆管控,做到“进门查证、出门查车”, 杜绝车辆违规、带泥上路行驶。 | 长期 实施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交通委)、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城管执法局 | 各街镇 | 海淀交通支队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15 | 强 化 施 工 扬尘管控 | 城管执法部门加强对扬尘执法工作的指导,提升 属地扬尘执法效能,重点加强对空气质量排名靠后街 镇的执法检查,做好各类扬尘执法数据的汇总、分析、 通报,并及时向同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送。 待市级研究制定建筑施工扬尘按日连续处罚实施 办法出台后,依办法加大对扬尘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曝光扬尘违法行为,营造扬尘执法高压态势。 | 长期 实施 | 区城管执法局 | 各街镇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交通委)、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
| 按照“应纳尽纳”原则,各街镇依照《北京市扬 尘管控工作意见》要求,完善辖区内各类施工工地、 拆迁拆违、线性工程、“小微工程”等扬尘管控台账, 按月开展全覆盖检查。 | 长期 实施 | 各街镇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交通委)、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海淀分局 | |||
| 16 | 强 化 道 路 扬尘管控 | 区城市管理委提升道路清扫保洁水平,不断降低道路 尘土残存量。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平原地区道路尘负荷评估结 果,对于道路尘负荷较高的道路,相关街镇组织及时 整改;各街镇力争全部退出全市月倒排 30 名。 各街镇推进辖区内农村道路和街巷规范化清扫保 洁工作。 沙尘天气后及时加强道路清扫保洁。 | 长期 实施 | 区城市管理委、 各街镇 | 区农业农村局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17 | 强 化 裸 地 扬尘管控 | 区园林绿化局强化绿化过程技术指导,开展裸地 生态治理和林下植被种植。对短期无建设或利用计划 的裸地通过硬化、绿化等方式减少扬尘。 区农业农村局强化农作物耕收技术指导,完善农 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并开展综合利用,结合实际种植越 冬作物,避免耕地长期裸露。 | 长期 实施 | 区园林绿化局、 区农业农村局 | 各街镇 | —— |
| 按照“应纳尽纳”原则,各街镇依照《北京市扬 尘管控工作意见》要求,定期更新裸地台账,强化属 地扬尘管控主体责任和日常监管职责,做好扬尘精细 化管理。 | 长期 实施 | 各街镇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 |||
| 18 | 严 防 砂 石 料场、砂石 坑反弹 | 各街镇加强日常巡查,综合运用卫星遥感、视频 监控、用电监测等科技手段,及时发现违法用地、违 法建设、违规运输等问题线索,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开 采、售卖砂石行为。全年各街镇至少开展两轮砂石料 场、砂石坑整治排查,保持“动态清零”。 | 年底前 | 各街镇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海淀分局、 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区城管执法局、 区城市管理委、 公安海淀分局 | |
| 19 | 加 强 餐 饮 油 烟 源 头 管控 | 依据《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 年版)》中关于餐饮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有关要 求,市场监管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依托大数据平台加 强餐饮项目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的 共享。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研判,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事 前帮扶指导,并做好事中事后监管。 | 长期 实施 | 区市场监管局、 区生态环境局 | 各街镇 |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20 | 加 强 氨 排 放、烟花爆 竹等管控 | 持续做好本区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备案管理,加 强对使用未备案及淘汰物质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 | 长期 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 | |
| 落实《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1/ 2007—2022),生态环境、水务部门以处理规 模在 5 万吨/日以上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为对象,开展大 气污染物排放联合专项执法。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 —— | |||
| 落实《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 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 爆竹的通告》,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 长期 实施 | 公安海淀分局、 区应急管理局 | 各街镇 | —— | ||
| 积极开展文明祭祀宣传,引导市民遵守文明行为 规范,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祭祀。 | 长期 实施 | 区民政局、 区委宣传部(文明办) | 各街镇 | |||
| 21 | 加 强 噪 声 污染治理 | 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完成国家 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布设、调整。 | 6 月底 | 区生态环境局 | —— | |
| 优化夜间施工证明办理条件和程序,加大服务指 导力度。按照重大项目建筑垃圾运输通行保障工作方 案要求,缓解建筑垃圾夜间运输噪声扰民。制定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绿色施工考核评价 办法,将夜间施工扰民纳入考核及信用评价。加大违 法夜间施工查处力度。 | 年底前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城管执法局 | 区重大项目办、 区生态环境局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21 | 加 强 噪 声 污染治理 | 按照本市交通运输专项补助资金、轨道交通噪声 治理资金等有关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海淀区交通噪声 缓解年度治理计划,筹措治理资金,分期分批组织实 施交通噪声治理工程。 | 年底前 | 区城市管理委(交通委) | 区财政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房管局、 各街镇 | |
| 22 | 提 升 生 态 环 境 类 接 诉 即 办 工 作成效 | 加强生态环境类诉求办理工作,健全生态环境接 诉即办“管家”机制,落实属地责任,加强日常巡查 检查,重点解决市民反映集中的饮食业油烟、固定设 施噪声等共性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安全感。 | 长期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街镇 | 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
| 五、“一微克”行动区级示范 | ||||||
| 23 | 产 业 园 区 VOCs 精细 化 治 理 示 范项目 | 在绿谷汽修集群开展VOCs 高值区域溯源精细化管 理。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市交通委海淀 运管分局、 马连洼街道 | —— |
| 24 | 燃 气 锅 炉 深度治理 | 区生态环境局推动本区内具备改造条件的燃气锅 炉开展深度低氮改造,会同相关部门研究低氮锅炉改 造“以奖代补”政策。 各街镇摸清属地未低氮改造燃气锅炉底数,做好 政策宣传引导,有序推进本区燃气锅炉深度治理。 | 长期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城市管理委、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各街镇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25 | “油换电” 示范项目 | 以产业园区、物流集散地等场所内 3 吨及以下叉 车为重点,加快推动叉车电动化。完成市级下达的全 区 60 辆叉车电动化任务。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科信局、 区商务局 | 区财政局、 区市场监管局 |
| 六、加强大气环境治理能力建设 | ||||||
| 26 | 加 强 区 域 联防联控 | 强化区域空气重污染应对,完善空气重污染绩效 分级管理,推动企业绩效评级提升,更新应急减排清 单。 依法依规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协调对接生态环 境部开展区域联防联控。空气重污染期间,各成员单 位组织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并加强督查检查执法。 | 长期 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空气重污染应 急指挥部成员 单位 | 区应急管理局 |
| 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借鉴空气重污 染预警及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经验, 以协商减排为 重点, 围绕工作部署、监督检查、问题处置、信息报 送等环节,完善污染过程应对内部响应工作机制,切 实发挥“削峰降速”作用。 | 年底前 | 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 ——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27 | 强化督导、 执 法 和 信 息公开 | 区生态环境局定期通报污染物浓度及高值地区, 组织对排名靠后的街镇、高值地区开展溯源排查整改, 推动精准治理。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街镇 | —— |
| 生态环境、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依职责开 展贯穿全年的环境问题执法检查专项,重点加强对餐 饮、汽修、VOCs 和 NOx 排放重点企业、施工工地等单 位的执法检查,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移交公安部门处 理。 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执法,严格查处无证和不 按证排污行为。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市场监管局、 公安海淀分局 | 市交通委海淀运管分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
| 整治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行为, 区城市管理委牵头 相关部门,加大对道路遗撒、扬尘、冒黑烟等问题的 查处力度,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停业整顿、撤销涉 案车辆准允许可,对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曝光,形成震 慑。 | 年底前 | 区城市管理委 | 各街镇 | 区城管执法局、 区生态环境局、 海淀交通支队、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
| 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改革要求,督促重点排污 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等依法披露年 度报告等环境信息。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28 | 发 挥 生 态 环 境 经 济 激 励 引 导 作用 | 形成绿色引领企业名录或清单,通过绿色金融政 策鼓励引领企业绿色发展,发挥财政激励引导作用。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区科信局 | —— | |
| 按照市级部门要求, 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应 加强资金统筹,按照污染防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 办法, 向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好、污染防治任务重的街 镇予以倾斜。 区财政局加强项目储备与资金使用管理,并结合 实际,相应加大区级财政投入力度。 | 年底前 | 区财政局、 区生态环境局 | —— | |||
| 充分发挥施工扬尘环保税调控作用, 区住房城乡 建设委、区城管执法局进一步完善“绿牌”工地评定 和施工扬尘处罚等信息共享机制,每季度结束后 5 个 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传递至区税务局,实现纳税主体 和施工主体信息畅通, 区税务局确保依法及时足额征 收施工扬尘环保税。 | 年底前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管执法局、 区税务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
海淀区水污染防治 2023 年行动计划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一、水环境质量目标 | ||||||
| 1 | 目标任务 | 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地表水考核 断面水质达到北京市的目标要求。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达标。地 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海淀分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科信局 | |
| 二、水资源保护 | ||||||
| 2 | 加 强 饮 用 水保护 | 完善本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9 月底前制 定出台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动态更新水源地取水 量数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共享。加强饮用水供水 厂站水源水和出厂水水质检测;推进对水质不达 标的饮用水水源,采取水源置换、集中供水、深 度处理等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农村水源保 护巡查,确保水源井周边 30 米范围内无污水、无 垃圾、无厕所、无养殖粪污等污染源。 | 长期 实施 | 区水务局 | 相关街镇 |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2 | 加 强 饮 用 水保护 | 结合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及区域规划,统筹实 施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 | 长期 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 相关街镇 | |
| 开展全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年度调查评 估,按国家要求完成系统填报,年底前提交评估 报告,实现水源地“一源一档”动态管理。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水务局、 相关街镇 | —— | ||
| 开展水源地专项执法和日常监管,加强“三监 联动”,动态清理整治水源保护区内影响水源安 全的排污口、垃圾堆放等环境问题, 因地制宜完 善水源保护区(水源井) 封闭隔离设施和标志标 识牌。 | 长期 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水务局、 相关街镇 | —— | ||
| 定期向社会公开城镇集中式和农村集中式生 活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 | 长期 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区卫生健康委 | —— | |||
| 3 | 加 强 地 下 水保护 | 落实辖区地下水水质保持方案,确保地下水 质保持稳定。对辖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监控点开展 丰、枯水期监测。 | 长期 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区城市管理委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海淀分局 | |
| 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根据北京市地下水超 采治理新三年行动方案,促进辖区地下水涵养和 保护。 | 年底前 | 区水务局 | —— | |||
| 根据本市地下水污染风险源分类分级方法, 配合开展地下水风险源信息调查。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街镇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4 | 节 水 型 社 会建设 | 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区生产生活用 水总量控制在 3 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比 2022 年下降 2%左右。 | 年底前 | 区水务局 | —— | |
| 进一步加强用水总量管控,提高用水效率。 结合本区用水实际情况,将用水总量进一步分解 下达至街道(乡镇),并细化管控措施。 | 年底前 | 区水务局 | —— | |||
| 三、水环境治理 | ||||||
| 5 | 强 化 生 活 污染治理 | 根据全面打赢城乡水环境治理歼灭战三年行 动方案, 累计新(改) 建污水收集管线 4 公里, 强化再生水配置利用能力,2023 年持续推进园林 绿化再生水替代工程。 | 年底前 | 区水务局 | 区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海淀分局 | |
| 加大雨污混接错接巡查整治力度,督促相关 单位对新发现的混接错接点位及时处置,实现动 态清零,积极推进中心城区合流溢流口治理。 | 年底前 | 区水务局 | —— | |||
| 加强汛期雨水面源污染和溢流污染防治,持 续开展“清管行动”“清河行动”,聚焦汛期水质 波动明显的河流,提前对雨水管涵、雨污合流管 涵、雨水口(雨箅子) 等进行全面清掏并加大巡 查、清理力度。主汛期开展雨后入河排口排污检 查,加强对重点断面的监测和溯源排查。城区污 水处理厂加强联动联调,雨前提前加大抽升处理, 降低管网液位,实现管网腾容,最大程度减少污 水溢流排河。 | 9 月底前 | 区水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 ——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6 | 深 入 推 进 农 村 污 染 防治 | 强化现有设施的监管。组织开展现有农村污 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调查评估,持续更新完善农 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加强农村生活污 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力度,对运行不正常的 设施随发现随督促整改,确保已建成设施正常运 行率达到 80%以上,按年度形成农村生活污水收集 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报告。加大农村生活污水 处理设施监督性监测及执法力度。 | 年底前 | 区水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农业农村局 | |
| 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加强绿色健康养殖 模式推广,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水产用药减 量行动。 | 长期 实施 | 区农业农村局 | 相关街镇 | —— | ||
| 7 | 加 强 医 疗 机 构 污 水 监管 | 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定期检查医疗机构污水 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加强排污许可管 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和消毒设施配置齐全、运 转正常。 | 长期 实施 | 区卫生健康委、 区生态环境局 | —— | |
| 8 | 加 强 工 业 污染防治 | 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工业园区建成污水 集中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污水管网质量和污水 收集效能明显提升,污水实现应收尽收。 | 长期 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实创科技园开发建 设股份有限公司、 西北旺镇 | 区科信局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8 | 加 强 工 业 污染防治 | 落实《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要求,督 促国家和市级开发区内工业企业落实地下水污染 防治措施。 | 长期 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实创科技园开发建 设股份有限公司、 西北旺镇 | —— |
| 开展排污许可证单位执行报告提交率审核。 开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排污许可证和排污登 记表质量审核,审核数量不少于总数的 20%。 | 长期 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 | |||
| 9 | 加 强 入 河 排 污 口 监 管 | 巩固清理整治成效, 问题排口动态清零。严 格新建、改建、扩建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按照 分级审批权限做好设置审批。持续开展排查溯源 和数据更新,实现排污口排查整治、设置审核备 案、日常监督管理等信息互通,建立动态管理台 账。 | 长期 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 —— | |
| 推进入河排口精细化管理,加强水质在线监 管平台的应用,对水质异常的排口快速查找原因, 及时组织整治。推动“排污单位-排污通道-排污 口-受纳水体”全过程管理。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 ——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10 | 巩 固 水 体 整治成效 | 发挥“河长制”“湖长制”统筹作用,加强汛 期面源污染治理、污水直排混排入河监管巡查力 度,将河流消劣治理、防止黑臭水体反弹、农村 小微水体管护等任务纳入年度总河长令。加强日 常监督检查并做好技术指导工作。 | 长期 实施 | 区水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 各街镇 | 区农业农村局 |
| 加强对黑臭水体、农村小微水体、劣V类水体 监测巡查, 第二、三季度每月开展黑臭水体水质 监测,开展农村小微水体水质抽测,对发现的问 题,当月完成整改,确保动态清零。 | 长期 实施 | 区水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街镇 | —— | |||
| 加强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防止劣V类水体反 弹。 | 年底前 | 区水务局、 相关街镇 | —— | |||
| 落实农村小微水体日常管护,巩固整治成效, 防止黑臭、垃圾等问题重现。 | 年底前 | 区水务局、 相关街镇 | —— | |||
| 11 | 深 化 流 域 生态补偿 | 继续实施海淀区地表水区域补偿办法, 以经 济政策推动实现水流流动、水环境洁净、水生态 健康。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区财政局 | ——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12 | 强 化 监 管 执法 | 巩固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环境执法力 度。以水环境问题为导向,开展流域“点穴”执 法,重点对饮用水水源地、入河排污口、未纳管 企业和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等开展专项执法。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水务局, 各街镇 | 区农业农村局 | |
| 严厉打击向城市雨水管道排污及倾倒垃圾、 向河道倾倒及填埋垃圾等违法行为,切实降低初 期雨水污染对河流水质的影响。 | 长期 实施 | 区城管执法局、 各街镇 | 区水务局 | |||
| 13 | 落 实 监 督 指导 | 认真落实市级部门帮扶反馈的问题,积极整 改,定期进行总结反馈。 | 长期 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相关单位 | —— |
| 四、水生态修复 | ||||||
| 14 | 开 展 水 生 态 状 况 监 测评价 | 根据本市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及综合评价体 系,开展水生态环境状况监测评价。 | 长期 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 | |
| 15 | 加 强 生 态 环 境 监 测 能力建设 | 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基础站、特色站 监测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数据支撑能力。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财政局、 区市场监管局 | |
海淀区土壤污染防治 2023 年行动计划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一、土壤污染防治目标 | ||||||
| 1 | 目标任务 |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环 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土壤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 区应急管理局 | 区科信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
| 二、全面加强建设用地风险防控 | ||||||
| 2 | 保障建设用 地土壤环境 安全 |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安全利用率 达到 100%,或者达到 95%以上且当年依法处罚、整改到 位。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5%以上,逐步削减受污染 建设用地面积。 | 长期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北部办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3 | 加强土壤污 染工业源头 防控 | 预防新建工业企业土壤污染。新改扩建设项目,督 促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规定,开展土壤环境现状调查。 新建涉及汽车整车制造、显示器制造、集成电路制造等 行业的建设项目,督促在开工建设前完成土壤环境现状 调查。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区科信局 | —— | |
| 规范管理土壤重点监管单位。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 管单位名录,督促、指导、规范重点监管单位履行法定 义务,开展隐患排查、自行监测、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年 度报告,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制度。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科信局 | |||
| 防控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污染。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 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 印发实施工作方案、更新排查整 治清单, 防止污染耕地;督促含电镀工序企业开展隐患 排查,指导企业根据排查结果开展绿色化改造。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科信局 | |||
| 加强潜在污染工业企业土壤环境管理。督促涉及汽 车整车制造、显示器制造、集成电路制造行业的在产企 业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制度,依法开展自行监测。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区科信局 | —— | |||
| 督促加油站、储油库等具有储存、输送含有毒有害 物质的埋地管道和设施的所有者和运营者采取防渗漏措 施,督促埋地储罐的所有者或运营者及时报告埋地储罐 基本信息并定期巡查、检修、监测。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科信局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4 | 优化建设用 地风险防控 制度 | 督促依法调查。在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督促 依法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涉及土地使用权收回、 转让的,在规划指标确定前完成;2019 年 1 月 1 日前已 经收回土地使用权或其他情形,在供地前完成。 | 长期 实施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 区生态环境局 | —— | |
| 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检查,逐 步增加建设用地安全利用面积。 | 长期 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 | —— | |||
| 开展风险筛查。筛查 2022 年度关停退出工业企业原 址用地,筛选土壤污染风险较高的地块。完善筛查台账, 更新地块现状、开发利用情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信 息。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区科信局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海淀分局 | |||
| 防控超筛选值地块风险。污染物含量超过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筛选值的,督促采取防止污染扩 散等风险防范措施。暂不开发利用受污染建设用地,督 促编制风险管控方案并实施;拟开发利用受污染建设用 地,督促制定风险管控、修复方案并实施。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 | |||
| 加强风险管控、修复过程监督管理。涉及基坑等危 险性较大工程的, 区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土壤污染治理监 督检查,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施工安全监督检查。 | 长期 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4 | 优化建设用 地风险防控 制度 | 完善效果评估。涉及转运污染土壤的,督促按照承 诺的时限和措施完成转运污染土壤处置、效果评估并备 案。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 | —— | |
| 强化后期监管。对开展后期管理的地块,督促编制、 备案并实施后期管理计划。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 | |||
| 5 | 加强国土空 间规划统筹 | 强化规划统筹。将土壤环境质量作为编制、审查相 关国土空间规划的依据,纳入自然资源统筹管理,做好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前,对规划范 围内涉及工业生产的地块进行筛查,筛选土壤污染风险 较高的地块。未对土壤污染风险较高的地块进行土壤污 染状况调查的,不宜规划为住宅用地、商业服务用地以 及中小学、医疗卫生社会福利设施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 务用地。 | 长期 实施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 各镇 | —— | |
| 三、持续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 | ||||||
| 6 | 保障农用地 土壤环境安 全 | 受污染耕地和园地全部采取安全利用措施, 受污染 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5%以上。 | 年底前 | 区农业农村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园林绿化局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7 | 加强种植业 土壤污染源 头防控 | 推进农业绿色防控。制定农药、化肥减量行动方案, 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及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 75%和 54%,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保持在 98%以 上,化肥利用率达到 42%以上。调查监测农膜使用、回收 情况以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率,建立健全农田地 膜残留监测点。创建蔬菜病虫全程绿色防控试点示范基 地,开展全生物可降解地膜试验与试点示范。 | 年底前 | 区农业农村局 | —— | |
| 推进果业林业等绿色防控。推进园林绿化用地农药、 化肥用量控制,逐步开展农药、化肥使用核算。巩固绿 色生态综合防控示范区成果,持续加大绿色防控面积和 力度。督促林地养护等单位,建立农药、肥料和农用薄 膜使用量以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用薄膜产生量台 账。加强公园与绿地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 年底前 |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 北京西农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 市政服务集团、 各街镇 | |||
| 8 | 加强养殖业 土壤污染源 头防控 | 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养殖主体履行畜禽粪污利 用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 推进畜禽粪污高水平治理,长期稳定有效运行治理设施。 | 年底前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财政局、 各街镇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9 | 细化农用地 分类管理 | 以“田长制”为抓手,加强耕地保护。落实新增耕 地联合验收机制,制定并实施耕地分类管理年度工作计 划,持续完善耕地分类管理工作制度,促进耕地土壤生 态系统良性循环,保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稳定。 | 年底前 | 区农业农村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 | —— | |
| 以“林长制”为抓手,保护园地、林地土壤资源, 保障产出食用林产品质量。分类管理园地和种植食用林 产品的林下经济林地,加强灌溉用水水质管理,制定并 实施受污染园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食用林产品“产出 一季、检测一季”,超标的不再直接种植食用林产品。 | 年底前 | 区园林绿化局、 区农业农村局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海淀分局 | |||
| 指导采用温室、大棚等设施种植食用农产品面积大 于 50 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依法对农产品质 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发现可能因土壤原因导致农产品 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时,对土壤环境质量开展监测。 | 年底前 | 区农业农村局 | —— | |||
| 10 | 开展全国第 三次土壤普 查 | 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按要求对耕地、园地、 林地、草地等农用地进行调查采样和样品测试化验,并 形成文字成果、数据成果和图件成果。 | 年底前 |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 |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区统计局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四、拓展强化未利用地保护 | ||||||
| 11 | 加强未利用 地闭合管控 | 因地制宜探索整治复耕与生态修复方式,促进自然 生态系统容量提升。 | 长期 实施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 | 区园林绿化局、 区水务局 | |
| 12 | 防控未利用 地土壤污染 | 加强未利用地保护。组织对滩涂、沼泽等未利用地 定期开展巡查,推进未利用地土壤环境监测。巡查检查、 监测等发现土壤污染风险的,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风险并 控制开发利用。未利用地被污染的,督促土壤污染责任 人清除污染、实施修复。 | 长期 实施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生态环境局 | —— | |
| 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督促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 履行防治土壤污染的法定义务,按“一库一策”要求制 定并落实有关安全管理措施,定期开展巡查和专项检查, 汛期加密检查, 防止发生溃坝、垮坝等可能污染土壤的 事故。 | 年底前 | 区应急管理局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海淀分局 | |||
| 严格预防尾矿库和尾矿砂堆周边土壤污染。督促运 营、管理单位完成一轮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存在隐患的 及时采取措施。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应急管理局 | ——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五、 加强土壤环境治理能力建设 | ||||||
| 13 | 深入开展普 法宣传 | 开展《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普法宣传。生态 环境、规划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园林绿化等部门开展 法规培训,提升土壤污染防治责任意识。开展面向工业 企业的普法宣传,增强相关责任主体的土壤污染防治意 识。加强面向公众的宣传,普及土壤生态环境保护知识, 增强公众参与意识。 | 长期 实施 |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 —— | |
| 14 | 提升危险废 物收运处置 能力 | 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及时组织清运涉疫垃圾。 | 年底前 | 区城市管理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卫生健康委 | 海淀交通支队、 市交通委海淀 运管分局、 公安海淀分局、 市政服务集团 | |
| 完善“小箱进大箱”等工作机制,健全小微医疗机 构医废收运体系。 | 年底前 | 区卫生健康委 | 区发展改革委、 区生态环境局、 市交通委海淀 运管分局、 海淀交通支队、 公安海淀分局 | |||
| 鼓励依托工业园区等危废暂存设施,开展服务小微 产废单位的工业危废收集转运试点。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科信局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15 | 实行信息共 享制度 | 实行土壤污染防治相关信息共享制度。生态环境部 门共享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情况、地块污染状况、风 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等;农业农村和园林绿化部门共享农 用地分类管理、农业投入品使用及回收、土壤环境监测 数据、综合防治效果调查等;规划 自然资源部门共享建 设用地用途变更信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情况、年度供 地计划、重点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收回及转让计划等,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共享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情况等;经济 和信息化部门共享关停退出企业情况等。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科信局、 区水务局 | —— | |
| 16 | 提升监测监 管能力 | 开展工业污染源头监测。按计划开展重点监管单位 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周边监测,对自行监测结果存在异 常的工业企业周边土壤进行监测,存在污染迹象或特征 污染物含量呈现上升趋势的,督促采取移除污染源、防 止污染扩散等措施。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 | |
| 加强农业面源监测。布设种植业环境质量监测点, 加强种植环境监测。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局 | —— | |||
| 排查畜禽养殖场生产废水排放口,加强污染排放监 督性监测。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局 | ——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16 | 提升监测监 管能力 | 开展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监测,水质不达标的进行污 染溯源并采取措施。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水务局 | —— | |
| 加强建设用地执法检查。对未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 查,或污染物含量超筛选值且尚未完成土壤污染风险评 估,或未达到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加强违 法开工建设执法检查。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相关街镇 | |||
| 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时效及规 范性、隐患排查问题整改情况等开展执法检查。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 | |||
| 加强农用地执法检查。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务 部门联合开展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的监督检查。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水务局 | —— | |||
| 对农业投入品有关违法行为加强执法检查。 | 年底前 | 区农业农村局 | —— | |||
| 加强未利用地执法检查。结合卫片执法工作,查处 倾倒垃圾、侵占使用等违法行为,并督促整改到位。 | 年底前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海淀分局 | 相关街镇 | |||
| 17 | 开展规划中 期评估 | 配合市级部门对《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土壤污染 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 —— | |
海淀区生态保护 2023 年行动计划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一、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目标 | ||||||
| 1 | 目标任务 | 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I)力争稳中向好。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海淀分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 |
| 二、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 | ||||||
| 2 | 建立工作 机制 | 配合市级部门建立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的部 门会商、进展报送、专家咨询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 各部门之间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交流。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海淀分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3 | 加大生物 多样性保 护力度 | 构建生态廊道,连通物种栖息地,实施平原重点 区域造林 108.6 亩。 | 年底前 | 区园林绿化局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海淀分局 | |
| 结合实际,依法依规报废拆除河流中阻断连通性 的塘坝等设施;确需保留的闸、坝,完善生物连通设 施,构建水、陆生态廊道。严控新建塘坝等设施。 | 年底前 | 区水务局 | 区农业农村局 | |||
| 在有条件的地区改造硬质护岸,恢复河湖库自然 岸线,提升河流横向连通性,保持现有自然岸线总体 格局不变,确保辖区自然岸线保有率总体不降低。 | 年底前 | 区水务局 |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 |||
| 统筹生态补水流量过程,结合实际,分时段、分 河段、分流量开展阶段性生态补水,协同做好生物多 样性保护。 | 年底前 | 区水务局 | —— | |||
| 基于河流生态系统特征,加强信息沟通协调,科 学开展增殖放流并做好记录。 | 年底前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水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 |||
| 开展京津冀鸟类等野生动物联合保护行动, 推进 绿色防控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等有害生物。 | 年底前 | 区园林绿化局 | 区农业农村局、 公安海淀分局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4 | 强化外来 入侵物种 防控 | 完成年度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任务,进一步掌握外 来入侵物种数量、分布范围、危害程度等情况。制定 重点外来入侵物种管控策略。 | 年底前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园林绿化局 | 区水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海淀分局 |
| 依法严格外来物种引入审批, 强化引入后使用管 控。 | 年底前 |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 区水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 |||
| 强化农田、渔业水域等领域外来入侵物种治理。 重点做好苹果蠹蛾、草地贪夜蛾、福寿螺等外来入侵 物种的监测与综合治理。 | 年底前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生态环境局 | |||
| 强化森林、草地、湿地、河流、水库等重点区域 外来入侵物种治理。重点做好松材线虫、美国白蛾、 牛蛙等外来入侵物种的监测与综合治理。 | 年底前 | 区园林绿化局、 区农业农村局 | 区水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海淀分局 | |||
| 5 | 保护重点 生物遗传 资源 | 协助市级部门加快推进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持 续改善国家植物园外部环境,协助市级单位推进国家 植物园建设方案报审。 | 年底前 | 香山街道、 四季青镇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海淀分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园林绿化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海淀交通支队 | |
| 配合市级部门持续推进市级种质资源保护单位 (区、地、库)加强种质资源保护管理。 | 年底前 | 区园林绿化局、 区农业农村局 | ——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5 | 保护重点 生物遗传 资源 | 配合市级部门完成全国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和全 国第一次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年度任务,编写完成 北京市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状况报告,以及北京市水产 养殖种质资源状况报告。 | 年底前 | 区农业农村局 | —— | |
| 6 | 加强监测 评估和执 法检查 | 配合市级部门完成 2023 年鸟类、鱼类、大型真菌 等生物多样性调查。开展良好生态环境指示物种观测 工作。 开展我区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园林绿化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水务局 | |
| 依法查处破坏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及栖息地、侵 占和破坏林木种质资源等违法行为。 | 年底前 | 区园林绿化局 | 公安海淀分局 | |||
| 依法查处违反破坏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及栖息 地、侵占和破坏农作物种质资源以及擅自引进、释放、 丢弃外来物种等违法行为。 | 年底前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园林绿化局、 公安海淀分局 | |||
| 三、维护生态空间格局稳定性 | ||||||
| 7 | 深化生态 保护红线 划定成果 应用 | 根据“三区三线”中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 组 织完成分区规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相关内容的修改。 | 年底前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 | —— | |
| 严格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严控新增建设用地。 落实属地职责,加强辖区重要生态空间人为活动管控。 | 年底前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 | 各街镇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8 | 提升自然 保护地监 督管理水 平 | 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保护重要生态空间。 | 年底前 | 区园林绿化局、 区生态环境局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海淀分局、 区水务局 | |
| 9 | 加强重要 生态空间 生态环境 监管 | 开展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环境监管, 强化执法线索 共享。通过遥感监测与现场执法相结合,防范生态保 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重要生态空间内发生生态环境 问题。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 | —— | |
| 10 | 加强资源 开发利用 活动监督 | 开展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矿产资源私挖盗采活动 线索的遥感监测,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开采行为。 | 年底前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
| 11 | 统筹推进 实施生态 保护修复 | 编制完成区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 年底前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 | 区园林绿化局、 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 |
| 推进园林绿化“增绿提质”,森林覆盖率达到市级 部门要求。统筹管理两轮百万亩造林、五河十路和绿 隔地区 5.15 万亩生态林,实施分级分类管护经营。优 化林分结构、树种组成及分布格局,推动建立可持续 的近自然森林经营与管理模式。 建设生态保育小区 6 处,推进平原生态林养护经 营示范区 2 处。建立自然带营造和管理示范点 3 处。 | 年底前 | 区园林绿化局 | ——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11 | 统筹推进 实施生态 保护修复 | 推进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城市公园环建设,启动 建设城市生态公园 1 个。 | 年底前 | 区园林绿化局 | 区财政局 | |
| 全区新增城市绿地 60 公顷,建设公园绿地 7 处, 小微绿地 12 处。 | 年底前 | 区园林绿化局 | —— | |||
| 因地制宜开展湿地修复,提升湿地生态质量。 | 年底前 | 区园林绿化局 | —— | |||
| 四、促进生态保护可持续发展 | ||||||
| 12 | 开展生态 产品价值 核算 | 配合市级部门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统计制 度,推动生态产品总值 (GEP) 核算标准化,配合市级 部门开展 2022 年全市 GEP 核算,为促进生态产品价值 实现奠定基础。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统计局 | 区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海淀分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文化旅游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气象局 | |
| 13 | 巩固示范 创建成果 | 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机制, 努力提高各项创建指标,提高示范水平。 | 持续 推进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相关单位 | |
| 深入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后评估。结合评估工 作,巩固提升创建成果。 | 持续 推进 | 区生态环境局 | 各相关单位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主要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 14 | 开展森林 城市创建 | 按照本市森林城市发展规划有关要求,持续推动 国家森林城市创建。 | 持续 推进 | 区园林绿化局 | 海淀创森领导小组 其他成员单位 | |
| 15 | 开展生态 环境质量 评价与应 用 | 协助市级部门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和应用,客 观反映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 | 年底前 | 区生态环境局 | —— | |
| 16 | 完善生态 保护补偿 机制 | 以生态环境保护成效为基础, 协助市级部门统筹 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不断提高生 态环境质量。 | 年底前 | 区财政局 | 区发展改革委、 区生态环境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