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对茂名市就尚贸易有限公司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茂名市就尚贸易有限公司(原名:茂名永顺鑫石化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900315221713E)

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茂税稽处〔2021〕7号)(见附件)。

请你公司及时到茂名市税务局迎宾区办公楼417室(地址:茂名市迎宾二路143号)领取《税务处理决定书》,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茂名市就尚贸易有限公司税务处理决定书

茂名市就尚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表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1年6月17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