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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继续执行与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我局对已制定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共清理出继续执行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2件(全文有效),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2件。现将文件目录予以发布,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余杭区税务局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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