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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现将《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相关政策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3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1〕96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规范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我厅会同省人社厅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明确了“三支一扶”计划实施的职责分工、招募计划、资金标准、发放流程和资金监督管理等具体政策措施,力求可操作、务实效。《办法》共33条。

(一)第一条至第六条明确了“三支一扶”计划的文件依据、实施目的,“三支一扶”计划含义、财政补助资金范围、各级财政负担经费以及应遵循的规定等。

(二)第七条至第十条明确了“三支一扶”计划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和市(地)、县(市)财政部门、人社部门职责分工。

(三)第十一条至第十二条明确了“三支一扶”计划的招募计划和专项培训方案。

(四)第十三至第二十一条明确了“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的补助标准、发放流程及资金管理内容等。

(五)第二十二至第二十六条明确了“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的预算申请和资金拨付流程等。

(六)第二十七至第三十一条明确了“三支一扶”计划的预算绩效和监督管理具体要求。

(七)第三十二、三十三条为附则,明确本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人社厅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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