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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集体合同备案”等三个涉企政务事项下放属地办理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要求,方便企业就近办事,不断改善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将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企业的“集体合同备案”、“企业经济性裁员报告”、“录用未成年工登记备案”三个政务事项下放至企业住所(营业场所)所在地办理。请你们做好衔接落实,并将通知转发给同级行政审批(政务服务)部门。

工作中如有问题,及时与我厅联系。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干学鸿    电话:65239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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