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2022年3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省局决定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在全省范围内将纳税申报期限由3月15日延长至3月18日。
各市州税务机关要认真遵照执行,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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