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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

  附件:2022年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

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 厦门市税务局厦门市民政局

2022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2年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

序号 社会组织名称 享受政策年度
1 厦门市张亦春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1-2023
2 厦门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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