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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为优化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体系,结合监管实践,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进行了整合、修订,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深证上〔2007〕61号)和《关于严格执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通知》(深证上〔2008〕162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

  2.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的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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