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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的要求,结合税务征管实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对有关增值税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日常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1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电网维护费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09年11月6日 青国税函〔2009〕522号
2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2010年4月23日 青国税函〔2010〕176号
3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2015年9月17日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0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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