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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北京市2018年度第十七批、2020年度第六批和2021年度第四批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各区(地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18〕851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北京市2018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十七批)、北京市2020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六批)和北京市2021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四批)予以公布。

附件:

1.北京市2018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十七批)

2.北京市2020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六批)

3.北京市2021年度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四批)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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