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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2021年12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影响,我市2021年12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12月24日。对受疫情影响,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纳税人,可以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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