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605号提案的答复
李广委员:
感谢您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政府公物仓建设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财政部2020年印发的《罚没财物管理办法》指出:“有条件的部门和地区可以设置政府公物仓对罚没物品实行集中管理。未设置政府公物仓的,由执法机关对罚没物品进行管理。”同时,也对罚没财物仓库的保管条件、保管措施、管理方式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应当满足防火、防水、防腐、防疫、防盗等基础安全要求,符合被保管罚没物品的特性。应当安装视频监控、防盗报警等安全设备。”
目前,我省罚没财物管理的现状是由各级执法机关自行保管,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后将收入全额上缴各级国库。政府公务仓是国有资产集中管理的新生事物,还未广泛普及,实际运营过程也还有很多问题需要研究解决。
作为西部欠发达省份,我省财政收支矛盾一直比较突出,要建立政府公务仓制度,相关的前期基础建设和后期运营维护也需要财政的大量投入。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作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部门,已经开始着手研究符合我省实际的政府公物仓制度,待条件成熟后将逐步推进这项工作。
关于组织罚没物品公开拍卖的建议,将继续由各级执法机关按照《办法》规定,依法进行公开拍卖,同时尽量通过互联网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拍卖,以实现罚没财物价值最大化。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及电话:甘肃省财政厅 0931-8891020
甘肃省财政厅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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