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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债券大宗交易业务迁移至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为促进债券市场发展,进一步优化债券交易基础设施,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债券大宗交易业务将自2021年10月18日(含)起从综合业务平台迁移至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以下简称固定收益平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业务开展安排

本所综合业务平台债券(含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大宗交易相关功能下线,综合业务平台不再接受债券大宗交易申报。在本所上市挂牌的债券的大宗交易意向申报与成交申报可向本所固定收益平台提交。其中,债券成交申报以指定对手方交易方式开展。

二、交易安排

固定收益平台债券大宗交易业务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关于债券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

固定收益平台每个交易日接受债券大宗交易意向申报的时间为9:30-11:30、13:00-15:30;接受债券大宗交易成交申报的时间为15:00-15:30。

债券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人民币0.01元。债券成交申报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格的上下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格之间自行协商确定。

可转债的大宗交易按照《关于在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开展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大宗交易业务的通知》(上证函〔2021〕1618号)的相关规定开展。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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