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法规 ›文章详情

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的通知

各税务所,局内各单位:

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慈溪市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如下:

一、重大税费政策和改革方案;

二、直接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或社会关注度高的其他重大事项。

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应当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国家税务总结慈溪市税务局

2021年8月26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