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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1年度全区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级结果》的通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级暂行办法》,我会已完成2021年度全区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级工作,并于2021年8月11日于我会官网予以公示,目前公示期已结束。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度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级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2021年度全区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级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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