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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可以享受财税〔2019〕13号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时间:2019-04-17

财税[2019]13号的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即财税[2019]13号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适用于2019年至2021年纳税年度,企业在2018年度汇算清缴时仍适用原有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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