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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号前开具的发票,现在发生销货退回,还可以按照17%的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时间:2018-07-26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九条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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