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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符合特殊性重组处理规定的,被合并企业的亏损能否在合并企业间结转弥补?如何计算弥补额?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时间:2018-08-28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六条第(四)项相关规定:

  “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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