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财税问答 ›文章详情

【2018年5月热点】豪华小汽车需要加征消费税,请问超豪华小汽车如何界定?

解答:
厦门税务时间:2018-05-11

问题:豪华小汽车需要加征消费税,请问超豪华小汽车如何界定?

答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第一条规定,“小汽车”税目下增设“超豪华小汽车”子税目。征收范围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即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税目中的超豪华小汽车。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