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热点】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代开普通发票,已缴纳的税款是否可以申请退还?
解答:
厦门税务时间:2019-03-14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文件: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因此,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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