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减除费用是多少?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18-09-21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第一条的规定,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 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评论(0)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第一条的规定,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 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