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属于需要办理综合所得个税年度汇算的纳税人,要在什么时间内办理?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时间:2021-03-09
| 咨询时间 | 2021-03-09 | 答复时间 | 2021-03-09 |
| 受理单位 | 广西税务12366 | ||
| 咨询内容 | 如果我属于需要办理综合所得个税年度汇算的纳税人,要在什么时间内办理? | ||
| 答复内容 | 您应当在取得综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年度汇算。也就是说,您应当在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20年度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另外,您如果有下列情形,还需要注意以下三个时间点: (1)如果您需要所在单位为您代办2020年度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您需在2021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则您需在2021年6月30日前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2)如果您2020年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在6万元以下但被预扣过税款,您可在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网络以简易方式申请退税;此时,您只需简单填写或确认您已预缴税额、本人银行卡账户信息,即可快捷申请退税。 (3)如果您是无住所居民个人,并在取得综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之前离境的,您也可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 ||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