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时间:2020-10-25
| 咨询时间 | 2020-10-24 | 答复时间 | 2020-10-25 |
| 受理单位 | 广西税务12366 |
| 咨询内容 | 自然人是否适用增值税3%征收率减按1%政策?政策是否延长执行时间? |
| 答复内容 |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自然人个人也适用上述政策。另外,.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按规定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