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专用章加盖不清晰,是否可以在不影响票面信息的情况下补盖第二个发票专用章?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时间:2020-10-27
| 咨询时间 | 2020-10-26 | 答复时间 | 2020-10-27 |
| 受理单位 | 广西税务12366 | ||
| 咨询内容 | 发票专用章加盖不清晰,是否可以在不影响票面信息的情况下补盖第二个发票专用章? | ||
| 答复内容 |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 -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综上,因发票专用章加盖不清重复加盖的发票,收票方有权要求开票方重新开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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