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增值税税率调整后,农产品扣除率如何调整?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时间:2019-01-31
| 咨询时间 | 2019-01-15 | 答复时间 | 2019-01-17 |
| 受理单位 | 广西税务12366 | ||
| 咨询内容 | 2019年增值税税率调整后,农产品扣除率如何调整? | ||
| 答复内容 |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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