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船舶退税的运输企业,购进船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时间:2020-12-3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国际运输船舶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8号)第十一条规定,运输企业购进船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进项税额抵扣的,不得申报船舶退税;已用于船舶退税的,不得用于进项税额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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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企业船舶退税的申报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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