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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棉与聚酯混纺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号:HDB/FZ100-2012)等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

自2021年2月4日起,《棉与聚酯混纺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号:HDB/FZ100-2012)等3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见附件)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3项废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列表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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