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山东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人民政府:
根据《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确定山东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筹)为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预选企业。
请通知该公司按有关法规要求进一步做好发行上市的准备工作,在条件成熟时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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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
根据《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确定山东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筹)为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预选企业。
请通知该公司按有关法规要求进一步做好发行上市的准备工作,在条件成熟时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