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通知
固原行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范围,公平税负,从1999年9月1日起,将国家及自治区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一律作为免税项目,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对超标准发放的补贴、津贴,按标准数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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