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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第二届宁波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规定,第一届宁波仲裁委员会的任期已经届满。现决定聘任第二届宁波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第二届宁波仲裁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任:邵占维

副主任:邱士金(市政府)

郑洪翔(市政府法制局)

王德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委员:吴宗达(市工商局)

李开敏(市房地局)

蔡明德(市科委)

陈卫中(市司法局)

郭理桥(市外经贸委)

金潮(江东区人民法院)

周森权(中国贸促会宁波分会)

郑孟状(宁波大学法律系)

童全康(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

秘书长:郑洪翔(兼)

宁波市人民政府

二000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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