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内河航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我部组织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等单位制定的《内河航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J227-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交通部水运司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00一年九月五日
← 上一篇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
关于保险经纪公司开展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