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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源年(季)报表及汇算清缴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区直属征收局,加发奎屯市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提高我区汇算清缴工作和税源年(季)报的编报质量,区局拟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年(季)报表及汇算清缴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经全区所得税专业会议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源年(季)报表及汇算清缴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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