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办理>的通知》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加发奎屯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国税发[2000]3号)的有关规定,区局制定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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