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的通告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进一步加大《长沙市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市政府47号令)的实施力度,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依法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含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地驻长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
二、扩面征缴工作的具体安排
扩面征缴工作由市和县(市)两级负责,各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在本县(市)有关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和单位的征缴工作,其余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其中,市和县(市)劳动和保障部门直接负责除委托代征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地驻长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含已参保企业中的外来工、临时工等未投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和征缴工作,其他由市和县(市)劳动和保障部门委托下列部门代征: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和代征工作。
(二)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出租车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和代征工作。
(三)交通部门负责城镇货运、客运、水运的企业和个体运输户及其从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和代征工作。
(四)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和代征工作。
三、扩面征缴的基本要求
(一)限期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本通告发布时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本通告发布后成立的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营业执照的持批准核发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市或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二)限期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凡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后10日内按扩面征缴工作的具体安排到有关部门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四、扩面征缴的法律措施
凡未按本通告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市、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并强制征缴。
五、联系和举报电话
(一)市企业社保局 4427526、2234587;
(二)市地税局 5118118-6405;
(三)市工商局 4725025;
(四)市交通局 4313557;
(五)市交警支队 4612686、4610809;
(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大队 4428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