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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总局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总局,各地、州、市、县(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总局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反映。
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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