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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转让无形资产有关营业税问题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加发奎屯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转让无形资产有关营业税问题》(国税发[2000]70号)转发给你门,请知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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