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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省税务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60号)要求,省局对2013年12月31日前制定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2014年1月17日

附件: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餐饮业定额发票票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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