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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国家税务总局通知要求,省局决定近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5年5月26日至30日
  二、督查对象
  各市州局,县市区局及基层税务分局。
  三、督查分组
  省局抽调人员组成7个督查组,分赴各市州局及县市区局进行督查(具体分组情况详见附表)。
  四、督查方式
  随机抽查、实地督查相结合。督查不听取情况汇报,每个市州局抽查2个单位,即由各督查组组长随机确定抽查1个城区局和1个县局,深入其所属的办税服务厅、内设科室和基层税务分局,采取明察暗访、实地查阅资料等方式,不定时间、不打招呼开展督查工作。
  五、督查内容
  主要督查2014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重大政策措施和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情况。
  (一)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及清理规范税务中介服务工作落实情况。
  督查要点:是否按照省局公布的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进行审批,有无违规设定审批事项,在清单外增设、变相增设或实施行政审批,违规委托审批,对已取消或下放的审批事项实施变相审批的情况;取消和下放审批项目后,是否强化后续管理,出台相应配套措施;是否存在指定代理、强制代理、代开发票点强制收费等违规情况。
  (二)依法组织税收(费金)收入情况。
  督查要点:通过虚假申报等方式多征税款;违规调整纳税期,提前、延缓征收税款;违规退税;违规少征、不征税费等行为。
  (三)“营改增”试点工作情况。
  督查要点:是否存在应移交未移交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营改增”移交户数、税款结算能否准确提供数据和相关情况。
  (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政策落实情况。
  督查要点: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1.营业税:有无营业额未超过3万元,但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两费”入库的情况;有无变相多征税,免征营业税却大幅提高个人所得税;个体户定额有无确定为30000.01元、30000.10元或30001元等类似情况;有无违规限制未达起征点纳税户使用发票等情况。
  2.企业所得税:有无应享受而未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有无主动放弃税收优惠的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备案手续是否齐全。
  3.其他费金:有无认真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
  (五)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落实情况。
  督查要点:有无按规定建立税务、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民政部门劳动者就业信息交换和协查制度;有无登记、掌握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户数、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人数、减免税总额、享受政策的个体工商户户数和减免税总额等情况;有无违规扩大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情况;个体经营者个人所得税减免计算顺序是否正确。
  (六)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税收政策落实情况。
  督查要点:《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1号)等文件落实情况,是否建立涉及的企业、税种减免手续登记备案手续,是否分税种、分项目核算减免税数据。
  (七)促进养老家政健康消费、信息消费、旅游消费、绿色消费、文化体育消费等扩大国内消费的税收政策落实情况。
  督查要点:《财政部 人社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等文件精神落实情况。
  (八)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兼并重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推动产业优化升级税收政策落实情况。
  督查要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4〕31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等文件执行情况;生物药品制造、专业设备制造,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业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是否已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企业兼并重组等涉及契税、土地增值税等税收减免情况;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企业,是否依法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是否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九)加快发展服务贸易、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税收政策落实情况。
  督查要点:以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面,对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是否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其自用以及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是否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是否免征营业税。
  促进信息消费方面,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情况。
  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方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5号)情况。
  (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节水税收政策落实情况。
  督查要点:资源税从价计征等政策落实情况。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是否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十一)推行网上办税,拓展纳税人办税渠道,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督查要点:全省网上办税厅及实体办税厅内自助办税终端运行是否正常。
  (十二)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施行情况。
  督查要点:
  1.税收征管规范:是否按省局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开展专门培训,抽查干部对税收征管规范知晓情况。
  2.纳税服务规范:硬件管理方面,办税服务厅设备是否及时维护、能否正常使用,宣传资料是否更新及时,咨询导税台是否有人值守,检查《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1版)活页更新和落地情况,办税服务厅是否有《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全本供纳税人查阅;业务水平方面,对税收政策热点问题如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能否正确解答,对纳税人提出的基本税收问题能否做到对答如流,是否按照《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规定的资料、时限和流程办理涉税业务;工作效率方面,能否及时办理各项涉税事项,有无纳税人排队拥挤现象;工作纪律方面,有无工作人员长时间脱岗、着装不规范、缩短正常取号办税时间等;咨询渠道方面,是否存在12366热线接通率低、咨询电话难打的现象。
  (十三)规范进户执法检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措施落实情况。
  督查要点:是否擅自新增进户执法项目;除税收违法案件检查和特殊调查事项外,是否存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纳税人重复稽查;稽查人员实施税务稽查,是否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
  六、情况反馈
  各督查组于5月30日前完成督查任务,并将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所在市州局、县市区局通报。5月31日前,各督查组以县市区局为单位分别填写《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反馈表》报送省局,报送邮箱为157887000@qq.com。
  七、工作要求
  各督查组全体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严肃督查纪律,坚持问题导向,深化督查实效,通过抓住典型、举一反三,督促各市州局、县市区局深入开展自查工作,更好地发现问题、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尽快部署整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尽快落实。

附件:1.省局专项督查分组人员安排表
   2.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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