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明确全市汇总纳税单位的通知
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局内各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对我市连锁经营企业汇总纳税的管理,现就我市汇总纳税单位重新明确如下:
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等31个单位继续实行汇总缴纳地方各税(费),实行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未发生变化。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湖南贝贝熊母婴用品有限公司等20个单位继续实行汇总缴纳地方各税(费),但实行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发生部分调整。具体名单见附件2。
三、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等9个单位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行汇总缴纳地方各税(费)。具体名单见附件3。
四、长沙医药商业有限公司、长沙纤丝鸟美容美体有限公司、湖南淘居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3个单位自文件下发之日起不再汇总缴纳地方各税(费)。具体名单见附件4。
五、本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已发文明确的汇总纳税单位,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
附件:1.保留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清册
2.保留汇总纳税但分支机构发生变化的清册
3.新增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清册
4.撤销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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