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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转市科委、财政局关于科研生产联合体及其成员单位设立新产品试制基金的规定的报告

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市科委、财政局《关于科研生产联合体及其成员单位设立新产品试制基金的规定的报告》转发给你们,从一九八二年起执行。
执行中的经验和问题,望及时反映给市科委和财政局,以便及时解决。

一九八二年一月十三日

(发至科研生产联合体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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